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三十六),涉及黄岩佛岭酿造厂生产的玫瑰香醋(配制食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 XC20320112300835347;产品名称:玫瑰香醋(配制食醋);生产日期:2019年11月4日;规格型号:包装;保质期:12个月;不合格项目: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被抽样单位:黄岩佛岭酿造厂;标识生产企业:黄岩佛岭酿造厂。
(二)核查处置情况
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22日将《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经调查,该厂在2019年11月4日生产了1800袋玫瑰香醋(配制食醋),至案发已全部售完。由于下游厂商已全部售出,且对象无法确定,无法完成召回。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了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
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当事人在调制该批次玫瑰香醋的过程中未调制均匀,产品浓度不均,导致抽检总酸未达标, 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严格过程管控,加强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