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9月18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1期)。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21期)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0年6月15日、7月9日分别发布涉及我区3批不合格产品信息,涉及我区3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 抽检基本信息
(一)2020年6月3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对武汉市江岸区赵家条 80 号中胜菜市场 T7-3 号彭喜清经销的油麦菜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灭多威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 WH2020SC02251。
2020年6月22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对武汉市江岸区麦包郎小吃店自制的馒头(熟)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22202001643。
2020 年6 月22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对老宝庆牛肉面馆采购的热干面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22202001674。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0年6月16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向武汉市江岸区赵家条 80 号中胜菜市场 T7-3 号彭喜清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通知书》,并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经营户当日共购进油麦菜3公斤,销售1公斤抽检2公斤,无库存。因产品特殊性,无法实施召回。
2020年7月3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向武汉市江岸区麦包郎小吃店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通知书》,并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经营户当日共自制馒头5公斤,已销售完毕,因产品特殊性,无法实施召回。
2020年7月3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向老宝庆牛肉面馆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通知书》,并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经营户当日共购进热干面5公斤,已销售完毕,因产品特殊性,无法实施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2020年上半年,武汉市江岸区赵家条中胜菜市场闭馆改造,改造完毕后, 原T7-3 号经营户彭喜清未进场经营,目前无法联系到当事人。
2020年7月3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向武汉市江岸区麦包郎小吃店、老宝庆牛肉面馆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通知书》,并对两户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两户经营户均因进货查验不当导致食品不合格,当事人均表示将做好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环节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查,武汉市江岸区赵家条 80号中胜菜市场 T7-3 号彭喜清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2020年6月29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经营户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因市场改造后该经营户未在违法地继续经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案件中止调查。
经查,武汉市江岸区麦包郎小吃店、老宝庆牛肉面馆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均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27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76条之规定,我局于2020年7月27日对武汉市江岸区麦包郎小吃店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0024),2020年7月30日对老宝庆牛肉面馆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0023),给予以上两户经营户警告的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该单位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