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近日,浙江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0年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十一)。
关于2020年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十一)
抽样编号为DC20330300300933563的红豆薏米粉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7月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温州市食卜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抽检的由当事人温州市食卜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薏米粉(规格400g/瓶,生产日期:2020年6月7日)检测不合格(霉菌项目不符合Q/TMS 0001S-2019《冲调方便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报告编号:DC20330300300933563。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2020年7月13日苍南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已对当事人2020年7月1日生产的红豆薏米粉进行抽检,2020年7月29日签发检验报告(LH2007070),经苍南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验,显示霉菌检测合格,其他项目亦合格,根据《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复杂疑难执法实务指导意见》第四条属于菌落总数、大肠杆菌、酸价、过氧化值等出厂后可变化指标超标的,对食品生产者不能仅凭检测报告进行行政处罚,但可将检测报告作为线索对食品生产者同批次或相关食品进行抽样检测。苍南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测并出具了合格的检验报告。根据《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复杂疑难执法实务指导意见》决定不以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