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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水产店经营的牛蛙不合格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核查处置情况

2020-09-10 15:56: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9月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在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发现该省4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涉及济南槐荫小于水产店经营的牛蛙(其他水产品),对其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济南槐荫小于水产店经营的牛蛙(其他水产品)

(一)前期处置情况。2020年6月17日,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济南槐荫小于水产店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召回该批次产品。

(二)调查处置情况。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货、销售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济南槐荫小于水产店于2020年5月22日共购进不合格牛蛙4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济南槐荫小于水产店按照要求,主动启动了召回程序,并发布召回公告。在召回期间,没有消费者退回不合格牛蛙。

济南槐荫小于水产店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济南槐荫小于水产店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并处罚款5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济槐市监食罚〔2020〕17006号。

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批次不合格情况通报移送产品上游经销商所在地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按照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济南槐荫小于水产店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水产店已完成整改。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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