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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天津市五彩祥云纯净水有限公司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2020-09-01 22:23:10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网站

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1家生产企业的祥云精品纯净水被判定不合格(抽样单编号:GC20120000111130527)。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天津市五彩祥云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祥云精品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祥云精品纯净水(抽样单编号:GC20120000111130527,生产日期:2020-06-24,规格型号:18.9L/桶)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当事人生产祥云精品纯净水197桶,已全部销售。经排查,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工作人员在清洗水桶时二氧化氯消毒液添加不足,导致局部消毒不够,造成该批次祥云精品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生产的工具、设备还应用于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建议不予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84.67元;2、处以罚款:70000元。并于2020年8月21日对当事人送达了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武市监稽罚〔2020〕125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督促当事人停止生产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经复查其已经停止生产该食品。

2020年8月21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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