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陈娟女) 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33期),标称遂昌县酒厂生产的料酒上不合格名单。
信息显示,衢州天意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遂昌县酒厂生产的1批次料酒样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具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在料酒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遂昌县酒厂 | 遂昌县云峰街道兴云街49号 | 衢州天意食品有限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衢州新农都副食干货交易区块20幢108号 | 料酒 | 2.5L/桶 | 班春 | 2020-04-16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242g/kg║不得使用 | 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