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1批食品不合格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2020-08-21 16:26: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8月20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2期)。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2期)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0年3月26日发布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1批不合格产品信息。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万家汇分公司

(一)抽检基本信息

2020年2月29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对武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万家汇分公司经销的黄骨鱼(黄辣丁)(淡水鱼)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为 (2020)ZXL2-00285 。

(二)核查处置情况。

因疫情影响,2020年3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以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以电子版形式向被抽样单位送达,3月29日现场送达纸质版资料,被抽样单位签字确认。

2020年3月14日,被抽样单位收到电子报告当日提出复检申请, 抽样单位4月8日收到复检相关资料。2020年5月22日,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样品不合格, 2020年5月28日将复检结果告知被抽样单位。

该经营户采购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二)项规定,我局于2020年6月16日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6条之规定,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单位免予处罚,并于2020年8月9日向供货商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了《线索告知函》。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该单位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特种设备法定检验不应被视作中介服务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 ...

  •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碾山村引进 ...

  • 江苏省海安市墩头镇新舍村大力发展生 ...

  • 天津宝月母婴健康生活中心:五星级母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