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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5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

2020-08-20 23:23: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8月20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20年第33期食品抽检信息称,近期,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0类食品共1035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26批次,其中涉及25批次食用农产品。

25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1.二道区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紫盈花城店销售的韭菜(散装称重),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2.长春市二道区蓝港海鲜批发中心销售的皮皮虾(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3.二道区美东日新鲜超市销售的甜椒(散装称重),丁硫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4.二道区绿源生鲜超市销售的柠檬(散装称重),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5.二道区绿源生鲜超市销售的猕猴桃(散装称重),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6.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省中东福万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白菜(散装称重),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7.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利生鲜超市中海寰宇天下店销售的猕猴桃(散装称重),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8.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麻雀生鲜超市销售的鸡蛋(散装称重),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9.双阳区晨宇优果生鲜超市销售的鸡蛋(散装称重),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10.双阳区7果果果生鲜超市销售的猕猴桃(散装称重),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11.南关区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平泉路店销售的带鱼(散装称重),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2.南关区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至善路店销售的带鱼(散装称重),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3.九台满客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海黄鱼(散装称重),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4.九台满客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大鲅鱼(散装称重),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5.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梅水产品经销店销售的螃蟹(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6.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城店销售的鳕鱼(散装称重),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7.南关区永春商贸城艳兰海鲜摊床销售的飞蟹(海水蟹)(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8.九台区城西时代好又多食品超市销售的明太鱼(散装称重),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9.九台区城西时代好又多食品超市销售的鲅鱼(散装称重),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九台区城西时代好又多食品超市销售的小黄花鱼(散装称重),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1.南关区天利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散装称重),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2.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沃尔玛(吉林)百货有限公司长春博学路分店销售的鲳鱼(散装称重),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3.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春临河街店销售的皇后蟹(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4.南关区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盛世路店销售的韭菜(散装称重),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5.南关区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散装称重),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九台区、二道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双阳区、南关区、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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