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陈娟女) 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0年8月18日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22期),京山县经济开发区阳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汉川市阿呀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馋豆(香辣味)样品,被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资料显示,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食品中酸价超标会产生哈喇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汉川市阿呀香食品有限公司 | 湖北省汉川市城隍镇前河村 | 京山县经济开发区阳光购物广场 | 京山县经济开发区毓秀学城北区N7.8.9号楼第一层门面 | 馋豆(香辣味) | 计量称重 | 悠香乐YouXiangLe | 2020-05-05 | 酸价(以脂肪计)║3.9mg/g║≤3mg/g |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