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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2020-08-17 23:52: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03期)》,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高淳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南京市高淳区赵伢业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黑鱼、南京市高淳区袁彬全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南京康可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精玛卡咖啡被检出不合格。

公告显示,南京市高淳区赵伢业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黑鱼,不合格项目涉及恩诺沙星、氧氟沙星。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6.5公斤,货值123.5元,已销售2.4公斤,货值169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黑鱼系从别处购入,当事人只是一经销商,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针对该经营户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经营户处以罚款2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案字〔2020〕191号。

南京市高淳区袁彬全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不合格项目涉及恩诺沙星。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7.2斤,货值57.6元,已销售7.2斤,货值72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鳊鱼系从别处购入,当事人只是一经销商,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针对该经营户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经营户处以罚款2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案字〔2020〕164号。

南京康可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精玛卡咖啡,不合格项目涉及菌落总数。经营户生产上述产品241盒,货值7230元,已销售109盒,货值3270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鉴于当事人对同批次上述固体饮料进行了送检,且检验结论为合格,证明当事人上述批次产品并非全部不合格,同时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期间也未接到关于上述固体饮料有关的投诉举报,且案发后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积极配合主动实施召回,积极减轻危害后果。针对该经营户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经营户处以罚款25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案字〔2020〕168号。(陈娟女)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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