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8月14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8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2期)》,其中涉及南京市6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南京市溧水区益康食品厂生产的玉带糕,现将对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溧水区益康食品厂生产的玉带糕,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生产上述产品250盒,共计62.5公斤,货值875元,已销售250盒,共计62.5公斤,召回30盒。未完全召回原因:已启动召回,未能完全召回。经分析,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引起的。溧水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25元,罚款人民币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