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2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9期)。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9期)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0年6月15日发布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1批不合格产品信息。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宝力臣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按照部署,于 2020 年5月19日委托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对武汉宝力臣食品有限公司经销的泡泡果汁泥 苹果香橙(106克/袋、2020-04-02)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总钠项目不符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产品明示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附后,报告编号为№: CCS20050416。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0年6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该公司作出了召回计划并出具召回公告。该店采购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7条第(二)款、第71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二)款之规定,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1日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岸市监丹【2020】0701号),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该单位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