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8月12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2期)。
据通告,新乡市河南弘润城市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旺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咸蛋黄酥,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备注 |
郑州旺福食品有限公司 | 新密市岳村镇岳村村6组 | 河南弘润城市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新乡市华兰大道与劳动路交叉口东南角 | 咸蛋黄酥 | 散装称重 | 好好友 | 2020-03-18 |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3║≤1 | 糕点 | 初检机构: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