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0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通告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3号)涉及广东省3家生产经营单位,其中包括广东省鹤山市嘉士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猴头菇饼干牛奶味炭烧棒,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广东省鹤山市嘉士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猴头菇饼干牛奶味炭烧棒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的江苏省昆山京东尚信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安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广东省鹤山市嘉士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猴头菇饼干牛奶味炭烧棒”(抽样单编号:GC20000000280330032,规格型号:160g/罐,生产日期:2020年1月2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查,广东省鹤山市嘉士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广东省鹤山市嘉士威食品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食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江门市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广东省鹤山市嘉士威食品有限公司作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28元;2.没收批次2020-01-02的3罐猴头菇饼干牛奶味炭烧棒;3.处55000元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鹤市监处〔202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