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8月7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21期)。
据公告,监利县先忠粮酒厂生产的1批次先忠1号(白酒)样品,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监利县先忠粮酒厂 | 监利县福田寺镇中心路 | 监利县先忠粮酒厂 | 监利县福田寺镇中心路 | 先忠1号(白酒) | 散装称重 | / | 2020-04-29 | 酒精度║55.5%vol║52.0%vol-54.0%vol |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