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重庆抽检:标称重庆市巴南区维阳食品厂生产的灯影牛肉麻辣味(肉制品)上不合格名单

2020-08-07 22:52: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8月6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819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27号)。

据通告,重庆金泉商贸有限公司金泉平价超市凌达连锁店销售的、重庆市巴南区维阳食品厂标称生产的1批次灯影牛肉麻辣味(肉制品)样品,被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重庆市巴南区维阳食品厂

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迎宾路

重庆金泉商贸有限公司金泉平价超市凌达连锁店

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中南路919号

灯影牛肉麻辣味(肉制品)

散装称重

/

2020-04-05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0855g/kg║≤0.075g/kg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北京市钟表质量监督检验站:不断提供 ...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夏 ...

  • 山东省无棣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医疗 ...

  • 河北省永清县龙虎庄乡大力发展设施农 ...

  • 决战决胜 脱贫攻坚(公益广告202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