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4日,四川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0年第3期)。通告称,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监督抽检信息中涉及广元市有8批次不合格产品。受疫情防控影响,现通告该8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
其中,对广元市利州区平康超市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利州区平康超市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62号),涉及广元市利州区平康超市销售的“能量堡(红豆味面包)”1个批次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一)抽样单编号:GC19510000003938882
产品名称:能量堡(红豆味面包)
购进日期:2019年9月9日
抽检时间:2019年10月22日
不合格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抽检单位: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被抽样单位:广元市利州区平康超市
抽检数量:2㎏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经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当事人销售的能量堡(红豆味面包)于2019年9月28日购进,共计4袋,已全部销售完毕。11月26日,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及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同时未接到异常反馈。
(二)排查整改复查
防腐剂是能抑制微生物活动,防止食品腐败变质的一类食品添加剂,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范围和标准使用。利用防腐剂兼具抑菌、消毒的特点,加工食品普遍使用防腐剂,将防腐、抑菌、消毒等多种工序合而为一,加大防腐剂的使用剂量,将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产品,会引发肠胃炎等疾病。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12月10日组织复查验收,未再发现该批次产品。
(三)行政处罚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在经营中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提供了能量堡(红豆味面包)的进货单据及《检验报告》。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