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网站7月23日消息,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公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奶香味花生核查处置情况。
公告原文: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的内容,涉及我局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该公司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广西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水悦龙湾店
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GC20450000622230444 | 样品名称 | 奶香味花生 |
购进日期 | 2019-09-15 | 型号规格 | 305克/袋 |
标称生产者名称 | 广西南宁市珍惠林贸易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广西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水悦龙湾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检验机构 |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广西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水悦龙湾店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奶香味花生)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2017年修订版)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六)项、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减轻处罚,具体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叁拾陆圆捌角(¥136.80);
2.处以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的罚款;
以上合计人民币贰仟壹佰叁拾陆元捌角(¥2136.80),全额上缴国库。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