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7月1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省市场监管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7期)》。
据通告,泰州市靖江市鑫宏发百货超市万健加盟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禧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东莞市大朗爽朗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河马莉包装饮用水(天然饮用泉水)样品,被检出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抽样编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20320000281930073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东莞市大朗爽朗食品厂;委托生产企业名称:东莞市禧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水平村仙仁坑1号;委托生产企业地址:东莞市莞城榕树角大街7座8号铺 | 靖江市鑫宏发百货超市万健加盟店 | 靖江市靖城康兴村1组前进村14组(19-32轴) | 河马莉包装饮用水(天然饮用泉水) | 350ml/瓶 | 图形商标 | 2020-02-27 | 溴酸盐||0.013mg/L||≤0.01mg/L | 饮料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初检机构: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