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7月9日,河南省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公示(三)。
序号 | 被抽检 单位 | 不合格 项目 | 抽样日期 | 不合格判定依据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备注 |
1 | 老城镇金山购物广场 | 豆芽(检测出含4-氯苯氧乙酸钠,国家标准为不得使用) | 2019.9.14 | 国家食药监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罚款一万元 | |
2 | 南阳福玛特商贸有限公司 | 豆芽(检测出含4-氯苯氧乙酸钠,国家标准为不得使用) | 2019.9.14 | 国家食药监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 罚款五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