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29期)。
据通告,由寻乌县长丰酒厂生产销售的“牛斗光”娘酒,被检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寻乌县长丰酒厂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单位║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寻乌县长丰酒厂 | 江西省寻乌县南桥镇棕子坳206国道旁 | 寻乌县长丰酒厂 |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南桥镇古坑村 | 娘酒 | 1.25L/瓶,酒精度:8%vol | 牛斗光 | 2020/3/9 | 酒精度||12.2||%vol||8±1.0 | 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寻乌县长丰酒厂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