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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批次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2020-06-29 22:32: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19年12月3日发布涉及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2批不合格产品信息。2020年6月24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期)》,公布2批次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抽检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9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汉口医院采购的五十二度红星二锅头酒(清香型白酒)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武汉市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10781.2-2016《清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 (2019)ZXC8-00086。

2019年11月9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汉口医院采购豆芽经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武汉市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抽样检验,豆芽的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2019)ZXC8-00082。

风险控制情况

2019年12月5日,生产厂家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假冒异议申请,2019年12月25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异议予以认可并回复,经核实,该产品为假冒产品。

该院于2019年12月5日递交了整改报告,表示今后认真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该店采购不合格五十二度红星二锅头酒和豆芽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3条和65条规定,2019年12月16日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经核查,该店履行了进货查验、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单位免予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该单位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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