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横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涉及我局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虞赛儿小作坊生产的青饼、米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按照2020年浙江舟山六横清明节令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有关要求,于2020年3月25日对虞赛儿小作坊生产的青饼、米馒头(规格型号:称重,生产日期:2020年3月25日)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甜蜜素、糖精钠,报告编号为SP-R200184、SP-R200185。
(二)依法处罚情况。虞赛儿小作坊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六)项的规定,属生产经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之违法行为。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横分局于2020年6月22日作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为“舟市监六处字[2020]第12号”,没收违法所得110元,罚款3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横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小作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问题食品,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排查,甜蜜素、糖精钠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是当事人为了增加食品甜度,人为进行添加。目前该小作坊已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生产过程控制,确保食品安全。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横分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