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食品标签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中规定:“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八条则对散装食品作了规定:“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营养标签说明什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中规定:“食品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强制标示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
“4”指核心营养成分,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1”指能量。如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应当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生鲜食品、现制现售食品、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包装饮用水等可以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
尽管营养标签中仅列出几种主要的营养成分,但并不代表食品中仅含有这些营养成分,“4+1”之外的营养成分,如维生素、矿物质等,可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自愿标示。
另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规定,部分食品及其制品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如果用作配料(或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但并非强制性标识。
看标签,怎么选食品?
购买食品时,消费者应首先查看食品标签上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码等重要信息是否齐全,切记不要购买标签信息不全的食品。另外,消费者要多看食品营养标签上的数据信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单一食品的营养成分不能满足人体所需的全部营养,因此食物来源一定要广泛、营养搭配要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