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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农源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白猪五花肉被检出不合格

2020-05-14 22:55: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5月14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9期)。

据通告,贵州农源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贵州巨农肉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白猪五花肉,被检出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氧氟沙星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以及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磺胺类(总量)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脂肪、肝、肾以及牛/羊奶中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µg/kg。长期摄入磺胺类(总量)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严重时可能会影响造血系统以及引起过敏反应等。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表示,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
  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贵州巨农肉业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市花溪区小孟社区陈亮村

贵州农源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贵安数字经济产业园26号地块S-11

白猪五花肉

散装称重

/

检疫日期:
  2020-1-30

氧氟沙星║16.7μg/kg║不得检出;
  磺胺类(总量)║141μg/kg║≤100μg/kg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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