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14日,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四季度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完成不合格食品3批次,抽检结果显示:豆芽不合格,不合格项主要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这一大类。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1、温州市平阳县海西镇宋埠滨海综合市场严碎洪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7-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
2、温州市平阳县海西镇宋埠滨海综合市场杨明秋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7-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
3、温州市平阳县海西镇宋埠滨海综合市场程梅红销售的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7-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
二、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