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9号〕》。
据通告,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成都武侯区吾悦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淡水鲈鱼,被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牛、羊、猪、兔、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 | / | 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成都武侯区吾悦广场分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负一层 | 淡水鲈鱼 | 散装 | / | 恩诺沙星 | 367μg/kg | ≤100μg/kg |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