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9号〕》。
据通告,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兴店销售的、来自山东省寿光市金民果蔬专业合作社的豇豆,被检出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是目前双翅目昆虫病虫害防治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豇豆中灭蝇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供货商:寿光市金民果蔬专业合作社 | 供货商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化龙镇鲍家村南首 | 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兴店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丰大街东侧 | 豇豆 | 散装 | / | 灭蝇胺 | 0.89mg/kg | ≤0.5mg/kg |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