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标示平邑县亿德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浓香食用鸡油被检出不合格

2020-05-11 20:50: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5月9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0期(总第241期)。

据通告,泰安市宁阳县南葛杏花商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平邑县亿德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浓香食用鸡油中酸价(KOH)项目不合格。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购进)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分类

产品细类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平邑县亿德油脂有限公司

/

宁阳县南葛杏花商店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东庄镇南葛家圈村

浓香食用鸡油

2.5kg

/

2019-10-08

酸价(KOH),mg/g║2.6║≤2.5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动物油脂

总局/国抽

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隘口镇新院村的 ...

  •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岭东分局:调 ...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