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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贵州龙行神州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欢乐潭包装饮用水被检出不合格

2020-05-08 09:31: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5月7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8期)。

据通告,贵安新区党武乡蒋惠英食杂店销售的、标称贵州龙行神州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欢乐潭包装饮用水,被检出亚硝酸盐(以N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表示,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小知识

亚硝酸盐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若饮用亚硝酸盐严重超标的水可能会引起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中的亚硝酸盐(以NO₂⁻计)最大限量为0.005mg/L。水中的亚硝酸盐可由硝酸盐转化而来,硝酸盐有天然来源和人为来源,水体被细菌污染后,在一定温度下细菌会释放出硝酸盐还原酶,将水中的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另外如果消毒控制不当,也会导致输水系统中亚硝酸盐浓度升高。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
 
  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贵州龙行神州实业有限公司

贵阳市花溪区天河潭茨凹村

贵安新区党武乡蒋惠英食杂店

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镇党武村九组

欢乐潭包装饮用水

18.9L/

欢乐潭

2020/2/20

亚硝酸盐(以NO₂⁻计)‖0.011mg/L‖≤0.005mg/L

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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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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