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4月30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17期)。
据通告,宁波市江北区潮龙海味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温州瓯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头,被检出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温州瓯达食品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下塘工业区 | 宁波市江北区潮龙海味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镇马径村穆家 | 即食海蜇头 | 200克/包 | 莫龙 | 2019-09-25 | 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603mg/kg‖≤500mg/kg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