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8号〕》。
据通告,四川全鲜汇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精牛肉(牛后腿肉),被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小常识:五氯酚酸钠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牛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可能是饲料中药物残留导致。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 | / | 四川全鲜汇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金鹏路72—74号 | 精牛肉(牛后腿肉) | 散装 | / |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 31μg/kg | 不得检出 |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