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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余三水产经营部销售泥鳅的抽检不合格 核查处置情况公布

2020-04-29 10:15: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56号)显示,双流区余三水产经营部销售泥鳅抽检不合格。4月27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泥鳅(抽样单编号:SC19510000687231228,购进日期:2019-9-19,样品商标:/,规格型号:非定量包装),不合格项目均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接到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检验报告(编号: ASHA119Z09661)后,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23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使用不合格食品,督促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封存、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购进250公斤,货值5000元;已销售250公斤。

当事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进行处罚违的规定,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警告;罚款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查,当事人购进泥鳅时未落实索证索票义务,对采购的产品把关不严,未进行送检。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严格索证索票,记录台账,索要检验合格报告;并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12月19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文件。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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