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3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5期)。
据通告,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分公司经销的鳊鱼,被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小常识: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商标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食品细类 |
/ | / |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分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以东休宁路以南绿地蓝海国际大厦B座 | 鳊鱼 | 计量称重 | 2019-09-29 | /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 392µg/kg | ≤100µg/kg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 淡水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