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3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5期)。
据通告,标称广德县横山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纯净水),被检出耗氧量(以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小常识:
耗氧量为每升水中在一定条件下被氧化剂氧化时消耗的氧化剂量,折算为氧的毫克数表示还原性物质。水中还原性物质包括无机物和有机物,主要是有机物,因此耗氧量能间接反映水受有机污染的程度,是评价水体受有机物污染总量的一项综合指标。耗氧量超标主要是因为水中微生物过多导致其消耗了水体中的溶解氧,根本原因在于生产过程中消毒灭菌工艺不够严格。大桶水其所用的包装材料是周转桶,GB19304-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规定如使用周转容器生产包装饮用水,需配置周转容器的外洗设备、自动内洗消毒设备并设置合理的消毒工艺参数。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商标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食品细类 |
1 | 广德县横山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 | 广德县下寺(横山) | 广德县横山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邱村镇庙西村横山 | 包装饮用水(纯净水) | 18升/桶 | 2019-10-28 | / | 耗氧量(以O₂计) | 5.6mg/L | ≤2.0mg/L |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饮用纯净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