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助力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免罚轻罚清单制度,近期出台并适用《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指导意见》《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指导意见》,探索审慎包容监管。
免罚轻罚清单涵盖了广告监管、商标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价格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等多项市场监管职能,系统构筑起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经营容错机制。免罚轻罚清单中,对“不予处罚”“从轻处罚”与“减轻处罚”概念作了准确区分,在坚持依法监管,确保执法有据、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对于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过罚相当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具有重大意义。
免罚轻罚清单的落地,为企业提供了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助力企业度过时艰。自两份《指导意见》出台以来,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决定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计114件,涉及金额约858万元;从轻行政处罚案件计71件,涉及金额约362万元;减轻行政处罚案件计39件,涉及金额约421万元;三项合计1641万元。
下一步,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推进市场监管免罚轻罚清单的落地,在日常监管的同时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增强企业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与活力,助力企业度过时艰。
□成暄妍 张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