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4月16日,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4号)。
据通告,安康市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城东分店销售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被检出不合格,乙基麦芽酚检验结果为2.72×10³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中量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小知识
乙基麦芽酚属于食品添加剂,是一种有芬芳香气的白色晶状粉末。因为乙基麦芽酚能使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调和、改良和提升,所以经常被作为香味改良剂。同时乙基麦芽酚还具有去除原料的杂味,保持长久的清香的功效,可以用来减少冷冻肉与鲜肉口感风味上的差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乙基麦芽酚为不得检出。食用植物调和油的乙基麦芽酚超标可能是生产厂家非法添加导致。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DC20612400768830130 | 2 | 湖北元大生物能量平衡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深圳工业园襄州大道21号 | 安康市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城东分店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29号 | 食用植物调和油 | 1.8L/瓶 | 2020-01-18 | 乙基麦芽酚║2.72×10³μg/kg║不得使用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2020年第4号 | 2020/4/15 | 安康市抽 | 中量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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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本次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