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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

2020-04-13 20:27: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4月10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1期)。

据公告,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香港利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泉州吉富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1月9日生产的菩提榄(话化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捷鸿食品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水果制品)

   水果制品检测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水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指标。

抽样编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PP19350000371134908

1

泉州吉富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食品园)青莲路18

泉州捷鸿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社店晋光路食品市场E9

菩提榄(话化类)

散装称重

金汇祥及图形商标

2019/11/9

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0.51||g/kg||0.35

水果制品

11

 

福建/省抽

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委托方:香港利来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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