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实施“四查”,确保餐饮业复工后的食品安全。
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求餐饮业户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进餐场所卫生、干净、整洁、空气流通,对场所和设施设备每天消毒不少于两次。改“堂食”为“外卖”,取餐人员要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供餐安全。
二查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上岗,持有龙江健康码,并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每日对从业人员体温检测三次,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发热(37.0℃以上)、乏力、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在岗员工,要求其立即离岗、停止其工作,并及时隔离观察、视病情就诊,在医院未排除其为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
三查食材进货票证情况。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的食品原料进入厨房前进行彻底消毒,严禁宰杀、采购、加工野生动物,不得采购活禽加工制作,不得加工制作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超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和食品原料,一律不得用于食品加工制作。
四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情况。从业人员要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制备食物前、生熟食加工等,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食品加工要充分熟化,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避免生熟混放,严禁食用野生蘑菇,严禁使用亚硝酸盐。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厨垃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目前,全市共有1714家餐饮单位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