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通告1批次不合格食用植物调和油核查处置情况

2020-03-19 22:52: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东莞市常平伽伽食品厂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被检出不合格。2020年3月18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8期)》(2020年第34号),涉及陆丰市东海金穗来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常平伽伽食品厂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商标:伽唛,规格型号:5升/瓶,生产日期:2019-08-28),苯并[a]芘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苯并[a]芘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 没收违法所得730元;2.处罚款51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0〕Z50221002号)。

该企业自查分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员工意识不强,加工不当导致食用油在高温过程中产生了苯并[a]芘。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加强员工的意识,对生产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并由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