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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温州万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蛋黄酥被检出不合格

2020-03-18 23:39: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3月18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9期)》。

据通告,平顶山市正安商贸有限公司正安生活广场一店销售的标称温州万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咸蛋黄酥,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初检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糕点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商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得不够透彻,随意添加多种防腐剂所致。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相关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检验机构

备注

温州万香食品有限公司

平阳县万全镇郑楼工业区永丰路6

平顶山市正安商贸有限公司正安生活广场一店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东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新华国际一、二、三层

咸蛋黄酥

251/

麦花村+图形+字母

2019-10-08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2║≤1

糕点

初检机构: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附件:本次检验项目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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