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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0-03-10 16:05: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四季度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完成不合格食品3批次,抽检结果显示:畜禽肉、鸡蛋不合格,不合格项主要为利巴韦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氟苯尼考这三大类。2020年3月9日,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不合格食品情况:

1、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郑三村农贸市场055、056、057、058、059号摊位赖法弟销售的1批次鸡蛋氟苯尼考不合格;

2、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郑三村农贸市场179号摊位曾冬梅销售的1批次乌鸡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合格;

3、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郑三村农贸市场181半间、182号摊位邱显芳销售的1批次乌骨鸡利巴韦林不合格。

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四季度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四)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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