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3月6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12期)。据公告,该局组织抽检了水产品3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信息显示,北京蓝海钟鼎楼食府有限公司石景山分公司经营的石斑鱼,经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北京蓝海钟鼎楼食府有限公司石景山分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孔雀石绿别名碱性绿、盐基块绿、孔雀绿,是一种三苯甲烷结构的工业染料。孔雀石绿可在鱼体内长时间残留,通过食物链可能对人体产生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等危害。我国《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明确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绿。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附件本次检验项目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北京斌福渔联商贸有限公司(供货) |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城北路1号70幢007 | 北京蓝海钟鼎楼食府有限公司石景山分公司 | 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科研楼一层大堂、二、三、四层 | 石斑鱼 | 散装 | / | 2019-09-05(购进日期) | 孔雀石绿(μg/kg)║7.5║不得检出 | 初检机构: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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