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成都成龙大道分店经营的活黑鱼被检出不合格 核查处置情况公布

2020-02-29 02:44: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55号),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成都成龙大道分店经营的活黑鱼抽检不合格。27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相关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产品名称:活黑鱼(抽样单编号:GC19510000004033812,购进日期:2019年9月4日;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及的经营企业: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成都成龙大道分店。

接到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初检报告(编号: SF20190780)后,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26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活黑鱼2.9公斤,货值86.42元;已销售2.9公斤;库存0公斤。当事人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成都成龙大道分店涉嫌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19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53000元(大写:伍万叁仟元)。

经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活黑鱼时未索取并查验活黑鱼供货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活黑鱼的检验合格报告。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10月21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文件。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