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标称福建竹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首旺萝卜干被检出不合格

2020-02-28 22:39: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2月28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5期)。

据公告,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抽检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蔬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指标。

信息显示,标称福建竹源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8月12日生产的首旺萝卜干(香辣味),被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福加佳食品商行,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标称福建竹源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7月8日生产的首旺萝卜干(蒜香味),被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福加佳食品商行,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其他蔬菜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抽样编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GC19350000361300706

1

福建竹源食品有限公司

龙海市颜厝镇颜厝工业区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福加佳食品商行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云龙海岸三期C1101号店面

首旺萝卜干(香辣味)

180g/

首旺

2019/8/12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12||g/kg||1.0

蔬菜制品

5

 

福建/国抽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GC19350000361300707

2

福建竹源食品有限公司

龙海市颜厝镇颜厝工业区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福加佳食品商行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云龙海岸三期C1101号店面

首旺萝卜干(蒜香味)

180g/

首旺

2019/7/8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44||g/kg||1.0

蔬菜制品

5

 

福建/国抽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