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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云南绿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式豆乳锅(固态复合调味料)被检出不合格

2020-02-24 22:48: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2月2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9期)。据公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花椒等调味料10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标称云南绿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四季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亦庄第二分公司经营的日式豆乳锅(固态复合调味料),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发现,总砷(以As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云南绿华食品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砷是一种类金属元素,主要存在于土壤、空气和水中。食物中砷污染主要来源于含砷农药、环境砷污染、含砷的原料等。食物中的砷以不同形态存在,包括无机砷以及有机砷,合计为总砷。砷主要通过饮水、食物经消化道进入体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调味品(水产调味品、藻类调味品和香辛料类除外)中总砷的限量为0.5 mg/kg。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其他调味料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1

云南绿华食品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洛羊街道办事处小新册

北京四季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亦庄第二分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2号院7号楼1F1-01B

日式豆乳锅(固态复合调味料)

120/

图形

2019/8/21

总砷(As)mg/kg║0.61║≤0.5

初检机构: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机构: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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