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8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1115批次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5批次样品不合格,1100批次样品合格。
信息显示,怀化市金牛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肉,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尼卡巴嗪主要用于预防鸡、火鸡等禽类球虫病,具有高效、低毒、性能稳定、抗药性小等特点,在饲料中使用后会在动物的肌肉和组织中产生不同程度的残留。尼卡巴嗪在鸡的肌肉和皮/脂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200μg/kg。长期食用尼卡巴嗪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益阳、郴州、永州、怀化、娄底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 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 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 | / | 怀化市金牛大酒店有限公司 | 怀化市洪江区幸福东路196号 | 鸡肉 | / | / | 2019/10/9 | 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672μg/kg‖≤200μg/kg | 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