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1月31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期)》。
据通告,鸡西市鸡冠区鑫华夏粥铺销售的发面饼(生产日期2019-9-3),被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
糖精钠(以糖精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 | / | 鸡西市鸡冠区鑫华夏粥铺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风办兴国中路129号 | 发面饼 | / | / | 2019/9/3 | 糖精钠(以糖精计)║0.039g/kg║不得使用 | 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