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行政指导电子商务平台亮证亮照

2020-01-16 21:41:08 中国食品安全报

本报讯 记者黄小桂 发自广东 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和“亮证亮照”专项整治工作行政指导会。

会议通报了省局近期开展市场合同和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以及对广东省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核查工作的相关情况,对2019年度省局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及由省局合同监管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的《线上交易类10条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意见》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介绍。该《点评意见》由省市场监管局从近500条条款中挑选出32条,均属于线上交易合同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同时,省局委托省网商协会对1005家已取得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资格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确认以电子商务平台身份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司共433家,发现未依法亮照亮证经营公司378家,亮照亮证率为12.7%。

会议指出,根据对网络新业态监管秉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目前省市场监管部门对之前通报初犯的电商企业暂不作出行政处罚,并委托广东省网商协会对部分电商企业再作一次亮证亮照情况监测。同时,将继续核查企业对外发布的合同文本是否存在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

会议要求,电商平台企业一是要依法履行《电子商务法》规定的法定义务,电商平台除了自身要履行好“亮证亮照”义务外,同时要把好平台准入关,要严格审核平台内经营者的主体资质和经营资质。二是要对照《点评意见》进行自查自纠,检查是否存在涉嫌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等情形,并限期反馈自查情况,自行纠正不公平格式条款。三是要严格自律,要以《电子商务法》为准则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自查自纠。加强与省市场监管部门、省网商协会的沟通交流,推进形成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多方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共同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