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期)》。
据通告,义乌市建甜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如泰味业(北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烧烤魔料(非即食固态调味料)被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和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复合调味料中最大使用量为0.6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复合调味料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防腐剂为低毒、安全性较高的品种,但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如泰味业(北京)食品有限公司 | 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小马村村北1号 | 义乌市建甜食品商行 | 义乌副食品市场二楼十二街1720号 | 烧烤魔料(非即食固态调味料) | 50克/包 | 图形商标 | 2019-07-27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0.821g/kg║≤0.6g/kg;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37║≤1 | 调味料 | 浙江省食品2020年第2期 | 2020.01.08 | 浙江/(总局国抽) | 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 |